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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观主义的花朵》:爱眉,让我们痛不欲生的身体
日期:2009-10-11 | 分类: |
《悲观主义的花朵》不是一本新小说了。去年和阿诺在家乡的席殊书屋买到。近一年多来,断断续续看过有三遍。
小说的主线是我和陈天的婚外情故事。这个主线却并没有引起我很大的兴趣,无非是再次证实了和艺术家恋爱会让自己死得很惨,然后故作潇洒的说:只要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
徐晨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物。我的第一感觉是这个人跟我好有缘啊~同为双鱼座,名字差一个字,跟我亲哥哥似的,哪怕在性格和行为方式上都会有相像。不过,这个双鱼男的爱情中毒程度也比我深多了。
最喜欢的人物是爱眉。
当我看到爱眉出场的时候,立刻便产生了近乎于知遇之恩的惺惺相惜:
爱眉的身体是对世界的感应器,这台机器如此精密,使她能捕捉到风中带来的气息,树木枯荣带来的气息,人的气息,星体在运行中相遇而形成的引力,某种强烈的愿望带来的空气的颤动。她的身体像一根柔软的丝线,每一点动静都能使她激烈地抖动。她被这些抖动折磨得心力交瘁,没有哪个星期,哪个月她是健康而安宁的,她被她敏感的身体拖累、失眠、头疼、便秘、浑身不适,精神恍惚。能够治愈她的唯一办法就是关闭这台敏感机器感应世界的触角,而这,是她死也不干的。(《悲观主义的花朵》P19)
如文所说,身体的感觉是最难以交流的。你感冒了,发烧、咳嗽、鼻塞、打喷嚏,难受得要死,但是在别人看来,不就是感冒嘛,小毛病……所以我在感冒的时候基本不会和人交流,因为没有人能够真的体会到。因此这种敏感性的体质带给人的痛苦也是无法言说的。
曾经一度,我以为我的过度敏感是心理问题。
这本身就很难说清在生理期的情绪恶化是身体问题还是心理问题。
有一次我因为内分泌失调去看医生,结论是我太瘦了,没啥脂肪,身体激素水平低。
ORZ,敢情折磨了我这么久的痘痘和内心烦躁不安是因为我激素水平低……因为激素的分泌需要脂肪的参与,而偏瘦的体质脂肪储量低,所以导致瘦子的激素分泌不够正常。
你看,做个胖子会快乐一些,原来是有科学理论支撑的。
好了,在明白了过度敏感是一种身体反应后,你应该就可以原谅我们这种只相信感觉的人的间歇性神经兮兮症状了。
无论何时何地,感觉的触角都是朝四面八方张开的。当一片泛黄的树叶落在你头上,都可能将你一天的好心情给破坏掉,因为它让你想起了伤春悲秋这档子事。
我会非常羡慕神经大条的人。当夏天午后热烈的阳光照在皮肤上时,我会想到一连串的意向,有着栗色头发的美丽女郎在强烈的逆光镜头下发出圣洁的光,某个很知名的女作家笔下的女子常常在烈日艳阳下感到突如其来的悲伤,甚至是那些自恋到无以复加的人感到大自然对自身的残忍的伤害……而诸如神经大条的白羊座,可能只是在被阳光晒得起屑的皮肤上挠了两下,然后便再没有了下文……
不过不同的是,爱眉是双子座。她的敏感更为强烈。
看一出话剧,爱眉的头疼了,从哪里开始疼的就是那出剧从哪里出了问题……仿佛是小时候化学实验课上的PH试纸。
这种情形还算常见。我们看一部电影,看到哪里开始睡着了,说明电影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boring了……
可怜的爱眉,非被这身体给折磨死不可……
其实真正的痛苦不在于身体的疼痛,而是这种疼痛可能带来的内伤。
当别人说出一句玩笑话可能便触发了身体的疼痛点。
但是,在内心深处你也知道,那不过是个玩笑啊,总不能将一个玩笑当真和人大吵一架。
于是痛苦无处发泄,便化为内伤。等待着下一次的疼痛点到来时一起发作。
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向日葵的花语有许多。最喜欢的是这一个:沉默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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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
日期:2009-09-18 | 分类: |
第一次知道《再见二丁目》这首歌是在看《原来你非不快乐》这本书。林夕的。
所以知道是林夕作词,杨千嬅演唱。她唱粤语歌的确非常好听,声线悦耳。
只是不太懂“二丁目”是什么意思。从歌词里模糊的看以为是一家和曾经恋人经常去逛的小店。
后来发现网上很多人有这个疑问。原来是日本的一个小区。而且是男同性恋区。
不过,我想歌里唱的应该和同志没什么关系了。应该就是和旧日恋人经常光顾的地区,在沿街的唱片店一起挑过唱片。像《不能说的秘密》里周杰伦对桂纶镁一样,把自己喜欢听的歌点播出来,然后把耳机轻轻套在她的耳朵上。
自然,也会有一家小咖啡店。面对面坐着,男生看报纸,女生低头写字,就着一壶柠檬红茶消磨掉一下午。也不会说很多话。
当然那些只是回忆。现在只剩女主角一人畅游异国,放心吃喝。或者只是故地重游再次来到二丁目。一个人快乐时常会去追忆两人的快乐,于是那孤独的自由便被忽略了,情和调随着怀缅变得萧条。
那么结合《非诚勿扰》里葛优陪舒淇去日本旅行,就该知道,在日本的恋情仿佛岩井俊二的电影一样纯美。自然也值得许多追忆。
林夕在书的前言里说:我写的最悲的歌词是 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写《再见二丁目》的时候,是衷心觉得,即使原来自己在众人眼中本该快乐,遗憾在,当事人无知无觉,那对于快乐,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一直比较喜欢港台作家的散文和随笔。难得有一种淡定的神态。是那种风风雨雨之后拨云见月的从容,绝少做作。有阵子专门买南方周末就是为了看林青霞的专栏。即使她不署名,也会觉得她的随笔写得很好,当然也有从中摸索娱乐圈八卦的猎奇心理,毕竟她还是大明星啊。有次看到《读者》的卷首语也会转载。
相比而言,林夕还是写歌词吧。他天生就该写歌词。那些或长或短的文字就该是配合着音符来唱的。看着它们突兀的独立存在几乎有种看不懂的错觉,少了许多韵味。“常言道……”是他的开头惯例。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一个穿长袍的人站在台上一方桌前,展开纸扇开始说评书的架势,并不对味。

俗名相思梅。如果哪位知道学名及花语,还望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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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当他成为男子汉,是谁陪在他的身边?
日期:2009-08-21 | 分类:知书 |
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能被称为男子汉?
原文是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before they call him a man……
来自Bob Dylan《Blowing in wind》。
我以为我第一次看到这句歌词是在痞子蔡的《回眸》。
夜校补习班的女生和被高中课业压制的男生,通过一个课桌抽屉的对话里,他们谈到了Bob Dylan和Joan Baez(要念琼 拜雅,不是琼 贝丝哦)。女生说:我就是为了《Diamonds and Rust》拼命学吉他。或许将来某天,我可以弹这首歌给你听。
那时,他们有没有想到,这个“将来某天”是二十一年以后?那时的他,已经成为别人的男子汉。而她,已经在唱:Forty years ago I bought you some cufflinks……
他走向男子汉的长长的路上,她在哪里呢?读大学,服兵役,和承包商交际应酬的工作,公务员……把她写给他的字条影印本常拿出来看,仿佛还在和她对话。
后来,便没有后来了。
佛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擦肩而过。那么,是不是前世也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来回眸,才换来今生的这次碰面?
然而,一切都已无法改变。他有了他的福冈之花,而她有了她的美利坚。
我还是无可救药的喜欢这样的纯爱故事。
喜欢,是一直会看的理由。从双鱼座的轻舞飞扬,到他文里每一个植物、花朵的名称……你知道,我那小资情调就爱这种没有烟火气的纯爱景象。甚至,他提到的每一首歌都会down来听。
于是,我会以为,是在《回眸》里第一次看到这句话: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能被称为男子汉?
下载下来,听到Bob的声音响起,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首歌~
还记不记得《阿甘正传》里,珍妮抱着大吉他挡住身体,在幽暗的小剧场舞台上,独自演唱?那时她唱: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before they call him a man……阿甘穿着大兵服,一脸艳羡的说: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那时的阿甘有没有想到,当他终于成为男子汉,可以为珍妮撑起一片天空的时候,她已经不久于人世?虽然他说:I’m not a smart man, but I know what love is.
他该如何成为男子汉?成为橄榄球队的明星,成为越战的英雄,成为兵乓球队的主力,成为巴布甘虾业公司的百万富翁,或者,只是成为一个小镇的园丁?
他跑了3年2个月14天16小时,长长的路上,珍妮在哪里?
他向她回忆奔跑时的景色。珍妮说:真希望那时我在你身边。
阿甘说:You were.
智商只有75的拼命奔跑的阿甘,说不出什么美妙的情话。但简单的词句总是透着哲理。他是说珍妮一直在他心里。
你看,当他终于成为男子汉,他们有了一个爱看芝麻街的儿子。她却长眠在他们一起看过日落的树下。
不能责怪命运无常。分分离离,聚聚散散,未免不是人间常态。我们一起走过的苦难,你是否像我一样记得?我们一起开创的幸福,你是不是愿意和我一起分享? “曾一起走过最困难最光鲜的6年,却没办法陪你走完平淡的一辈子。”这是网上纪念刘烨和谢娜的一个帖子里的话。
那样长长的岁月里,为什么没有在一起?
静茹唱: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
你说:当他成为男子汉,是谁陪在他的身边?
非洲菊,又称扶郎花。象征互敬互爱,有毅力、不畏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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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团圆》:请爱得珍重
日期:2009-06-08 | 分类:知书 |
心里替张爱玲感到不值。真不值。为了这样一个男人。
之前媒体重操魔弹论理念,用炮轰式宣传来鼓吹《小团圆》,噱头是这样的:私生活史、性描写和打胎。
如果真的抱着这三重目的来阅读《小团圆》的话,那你一定是失望了。张迷对她的私生活一点也不陌生,甚至去看《张爱玲传》还来得直接,谁要看她粉饰过了的私生活?还得通过一个个隐喻性名字来让背后的真实原型对号入座?读个小说都这么累。
性描写和打胎更不用提了。加起来不过全书三五页。可怜我从卓越大妈手里拿到书,迫不及待就想看看张爱玲的性描写,翻一遍竟没找到!打胎那段更像是后期硬塞进去的,之间的过渡竟是一只木雕鸟的影像!
有点痛心的看到这部遗稿被宣传成这样。
窃以为,从单纯文艺作品的角度看,不是一本好小说。前半部分和后半部分有些衔接不上。记不清哪位评论说正因为九莉在前半部分的阴暗童年,才导致她在遇到之雍后那样奋不顾身、低三下四来祈求爱。但这显然不是写小说的高明手法,太长的铺垫竟让我忘记了这是本爱情小说。
让我坚持着读完前半部的动力实为作者的文笔。那敏锐、贴切、戏谑的比喻句,仍然不愧她天才的名号。九莉形容自己:“她这丑小鸭已经不小了,而且丑小鸭没这么高的,丑小鹭鸶就光是丑了。”说缝纫机:“缝衣机几乎像条小牛一样奔突,好容易把它放翻了。”说到儿时的零食:“香烟糖几乎纯是白糖,但是做成一枝烟的式样,拿在手里吃着有禁果的感觉。”这样点点串串的比喻里,坚持着看到之雍出场。
“二十二岁了,写爱情故事,但是从来没恋爱过,给人知道不好。”九莉遇到之雍前对爱情的期盼仿佛是为了遮丑。
实际上盛九莉和邵之雍的故事为人所熟知。书中的一个个人物都可以找得出原型。张爱玲也并没有写出什么内幕。
只是看完后,会由衷的感叹一句:她是真爱他!
隔着三十年凄凉的月亮,她还写得那样兴高采烈。他们之间的小动作,她还记得那样清清楚楚。两个人的情话都一一记录在案。若不是那时甜蜜如斯,写不出这样活生生的话。虽然小说也许虚构,但我总是感觉这是真实的。字里行间那爱着时的快乐,编也编不出吧。
在爱情里,她也很可怜。
再孤傲的张爱玲,也能爱得这么低三下四。“她第一次见他眼睛里轻蔑的神气,很震动。”就因为他比她还傲,便动心了。哪怕他还有另外的女人,她也忍得住,还把他的拈花惹草事拿来当故事分享,分享他和别的女人恋爱的喜悦。连最基本的忠诚他也办不到,她也能原谅,还把卖了电影本子的钱去接济他。在她眼里,哪有什么年轻才女盛九莉和汉奸老男人邵之雍,她只看得见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罢了,让自己都低到尘埃里。
为什么是邵之雍不是别人?
因为孤傲的盛九莉需要对手。年纪轻轻震动文坛,她有傲的资本。得是一个降得住她的人,有冲突、有妥协、有胜利,才爱得下去。不然总是赢,高处不胜寒,恋爱都谈得寂寞。再者,并不是她没人爱,只是她不想,看不上。
分手也数意料之中。再忍,也有忍不下去的时候。忍辱负重于事无补,只会招致更大侮辱。
不爱也放得快。收到他的信都如“收到死了的人的信,心里非常难受。”
女人会爱上坏男人,因为爱里的女人们都没有理性没有智商。新鲜感过去,自会醒悟过来。最最要紧,是无论何时自爱自重。

红玫瑰代表热情真爱;
黄玫瑰代表珍重祝福和嫉妒失恋;
紫玫瑰代表浪漫真情和珍贵独特;
白玫瑰代表纯洁天真;
黑玫瑰则代表温柔真心;
橘红色玫瑰友情和青春美丽;
蓝玫瑰则代表敦厚善良。 -
老爸是个有点冷幽默的人。比如我说几点钟回来,结果到了时间还没有回家。他会发短信催,不说:你什么时候回来?而是说:你说这个家还要吗?搞得我苦笑不得,赶紧回家,生怕担上“不要家”的罪过。
有次他有事加班,我和妈等得心急。我便发短信给他,挑衅式的:你说这个家还要吗?
这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不会儿,他回:要!不过还要一个小时。
问:吃过饭了吗?
他回:吃了。
待到一小时后,我们家徐三爷晃悠悠的回来,开口就说:还有饭吗?
嘿,你刚不是说吃过了么……
那我要是说没吃,你们又等……
心里大大感动了一把。
其实我爸一直是个粗枝大叶、不拘小节的人。他不太懂得怎样关心我和妈妈,更不懂得该怎样照顾自己。他对我们表达关心的方式千年不变:在我可能快要回家的点到马路边等我,注意:是默默地就到马路边等我,不会事先打电话或发短信来问我是否在那个点回家。以至于很多次我从小路回家,他还在马路边等着。
或者早晨他起得早,走到我的床边,把我蒙着脸的被子揭开一个小小的角,轻轻的问:妞你还困呐?我脾气好的时候会扯上被子蒙住头继续睡,脾气不好的时候,会发牢骚说:就算睡着也被你吵醒了。。。无论我表现如何,爸都会高高兴兴的就上班去了,他不在乎我是朝他发脾气还是撒娇,甚至还有点恶作剧式的开心,他就是用这种方式来告诉我:老爸上班去了。
他对我妈的关心也很少。有次我跟妈抱怨说:小谁连我喜欢什么都不知道!
我妈不以为然的说:我跟你爸这么多年了,他连我喜欢什么都不知道。
爸爸对妈妈的关心只有我知道。因为每当他到了家门口还没有看到妈妈的时候就会问我:你妈呢?
而爸爸,也仿佛是我们家最不需要关心的一个。他早出晚归,常常累得回来一句话也不想说。有次他发短信给我说:有空帮我买个钱包。这让我内疚不已,我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常顾着要给男友换个怎样的钱包,给他怎样的惊喜。却从来没有发现爸爸的钱包已经用了好几年,边角都有些磨损。若不是实在不能用,他也不会发短信叫我买吧。顿时恨自己关心老爸太少,扔下一切去给他挑了个黑色的皮质钱包,连忙寄回家。爸爸收到后先是责怪不该邮寄,又不是急需品,继而又发短信说:哈哈,很满意,就是太贵了。他是家里赚钱最多的人,却总是要求最低的物质享受。
我常年不在家,他又很少话,我们聊天或电话短信很少,常常是和妈妈说很多。实际上,父女之间的感情从来没有变淡过。他有一次在工地上眼角受了伤,一只眼睛肿起很高。妈妈当时还没有回来,我一看到,立刻抱着爸嚎啕大哭。那是一种天然的感情维系,知道自己最在意的人受了伤,泪腺都不用经过任何神经中枢,眼泪汹涌而出。爸只拍着我的背,说:没事没事,老爸勇敢的,才不怕呢。他时刻要在我面前维持一个父亲屹立不倒的形象,他要时刻给我们提供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
从某种程度上说,我更担心爸爸,因为妈妈比较细心,会谨慎的照顾自己。而爸爸,总是觉得自己是30岁小伙子,根本不把身体放在心上。
女儿和父亲的感情恐怕是母亲所不能取代的。我和表妹在寒假出了一次车祸,我还算镇定。表妹则吓坏了,第一想到的就是打电话给她爸。只是那时舅舅在饭局上没有听到,打了六次才通,她的第一句话就是:爸,你都不管我,叫我怎么办啊?后来我以这个事为例,来教育表妹的独立精神,说:姑娘,以后遇到事情要冷静,能自己处理就自己处理,不要惊动家人,你会吓到他们的,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不是每次都有人像天使一样飞过来保护你。我妹的回答是:可在我看来,爸爸就像天使一样,无论我遇到什么事,他都会第一时间出现来保护我。
我忽然就哽咽了。因为的确,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知道,只要我发出求救信号,爸爸一定是最有保护力的那一个。小时候我被男同学敲了脑袋,哭着回家找爸爸。爸爸陪着我,找到那个男生,我躲在爸爸背后,手一指,说:就是他!爸爸只问了一句:是你打我们家徐晨慧的吗?换成小男生哭着跑回了家。那是我7岁时候的事了,可是十几年过去,当时的一幕幕,甚至爸爸说那句话的语气都记得清清楚楚。
在我感觉最最无助的时候,会在路边蹲下来,给爸爸发一条短信,不说什么困难,只是普普通通的问候:爸爸,你最近工作忙吗?妈妈有没有烧好菜给你吃啊?你要保重身体,不要太累了。我在学校吃好睡好,一切都好,你放心。然后想到爸爸还在为了我而努力的工作,就觉得又有了力量。
我想爸爸觉得最幸福的时刻应该是这样的:回到家,晚饭已经快要做好,厨房里飘出饭香味,妈妈招呼说:马上吃饭。而我,坐在沙发里看书或看电视,他会过来拍拍我的头用套近乎的口吻说:妞你看电视呐?而我的视线往往停留在电视上,不用一声一句,他已开心地哼着小曲儿走开,倒水喝茶。

木兰花的花语是灵魂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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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雨。幸好上下班的路上有短暂停歇。晚上11点走在南京的街头,偶尔有人影影绰绰的走过,尽量绕开远行。
会愉快的哼一些歌来壮胆:洋娃娃和小熊跳舞之类。
或者在晚饭时间赶工。完工后到7点多去韩园吃饭。灯光温暖,饭菜可口,有最爱的鸡汤喝。等餐的时候看痞子蔡这个老男人依旧纯情的新小说,真是宝刀未老,还是我之所爱。
一份什锦蘑菇,配着参鸡汤,就着米饭吃到死撑死撑。随着韩国偶像剧里那些耳熟能详的歌声随意哼唱。
邻桌的姐姐慢慢吃着石锅拌饭。以为她和我一样是独自吃饭。后来才发现她不断打电话,每进来一个客人都会伸长脖子看,但显然每次都失望了。她对着桌上另一份石锅拌饭脸色由晴转阴,再快要下雨的时候,男人终于来了。他们甚少交谈,默默吃饭。男人默默抽烟,并不理会女人的情绪。
喂,你不知道她刚才是多么开心的等你的吗?为什么让她等这么久呢?
我只是在心里说。然后自顾自吃饭,看我的小说,哈哈地笑出声。他们扭过头来看我。屋外两声春雷,雨越下越大。
你知道么,在一天的辛劳之后,最想要的不过就是一餐暖胃的饭而已。
临走的时候照例将吃剩的鸡汤打包。一手端着鸡汤,一手撑伞,用肩膀撞门。服务员姐姐从收银台里走出来说:我来给你开门。
早晨去上班的时候,雨依旧没有停。今天部门的邮件特别多,加上一大堆报纸,几乎高过了我的眼睛。收发室大叔走到屋外,拿起我的伞说:我来给你撑伞。 没事儿,雨也不怎么下了,我拿着伞就好。 于是他帮我把伞合上,放到我手里,说:过马路要小心啊。多好的大叔啊~~
走到报社大楼底下。保安大哥远远看到我,招手说:走这里走这里。他帮我拉开偏门,拿走黄色警示牌让我走,这样我就不用在旋转门里瞎转悠了~他调侃说:归,你还挺能的啊,搬这么多。 可惜高高堆起的邮件挡住了我满含感激的大眼~
你看,人民群众多好啊~他们不会问:要我帮你开门吗?要我帮你撑伞吗?
他们不说不问,而是主动的直接的热心的提供了恰到好处的帮助。冷风冷雨的日子里,感谢这些暖心的人们。

黄色三色堇的花语是喜忧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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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Day.
日期:2009-02-15 | 分类:赏心乐事 |
严格上说来,这才是我们在一起过的第一个情人节。因为去年的情人节我还在家里没有回南京。
一直没有想过,某年某月某一天,这个节日会与我发生怎样的关联。而事实是,这样的关联总归在这一天还是来临。
不知道要给他准备什么礼物。只是知道巧克力是一定要的。仿佛礼节上应当是男生送花,女生回送巧克力。
后来看杂志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三联书店新出的书,很是对他口味,就网上购物来着。第二天就听到卓越大妈爽朗的电话。效率变这么高。。
怎么说。我们还是有点默契。互相送的礼物里都有书。
算是我们共同的爱好吧。
一起逛街买东西吃晚饭。和平时并无太多的不同。还是快乐的。
除了晚上在校园的长椅上。树木高大的阴影里。一人一只耳机听歌。我想起一部与情人节有关的电影。却没有敢提。因为男女主人公实在非常波折,不想我们的节日里有那样的阴影。我很迷信。
最想要过的情人节是这样的:两人一起动手做一桌爱吃的菜,可以开一瓶红酒来附庸风雅,当然玫瑰花和巧克力也可以拿来应景,但最最重要的是,in our place,而不是和很多很多人一起。
今天是我农历的生日。在月亮那里,我已经24岁了。在太阳那里,我快要24岁了。
岁月匆匆流过,却依旧漂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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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you know what I want?
日期:2009-02-13 | 分类:赏心乐事 |
给人送礼物其实是件很头疼的事情。最需要耐心去琢磨的便是:TA会喜欢什么呢?
这对于普通朋友倒也无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人家对你的礼物期望值也不会太高。是否合心意是其次,重要的是从那人手里收到礼物已经很是珍贵。当然万一人家事先有做功课,刚好送了心仪的礼物,呵,那真是,友谊锦上添花。
实实在在头疼的是给亲近之人送礼物。那可得百分百令Ta满意。
合心,自然会说,哇,这么多年感情不是白过,你看,还是你懂我。
不合心,那真是闯大祸。朋友这么多年,竟然都不知道我最不喜这个颜色。
宽容一点的,会说:Ta一时疏忽吧,平时对我很是不错。
原谅归原谅。内心总会有小小芥蒂。最厉害的,便是心心相印的好朋友。
逛街时候,无意中看到一款糖果。自己买了一份。想起了某某也是喜好这种口味的,于是便多买了一份。改日赠送,自然开心无限。
无非糖果而已。重要的是这个心意。瞧,Ta独自逛街的时候也想着我呢。
这样无事献殷勤的,常常属于想和Ta分享的范畴。
喜欢的东西,第一时间想和谁分享,也就意味着这个谁占据了你内心重要的位置,不是第一,也是第二。收到过很多礼物。最喜欢的一本日记本,来自阿诺。
她在北京逛街,看到梵高画作为封面的日记本,便买下来。从北京带回家,然后送给我。
喜欢的不行。从家带到长沙,没舍得写一个字。从长沙又带回家。又从家带到南京,特意买了支紫色的水笔来写,很是好看。有次说到某男很是细心。陪女友逛街的时候,女友无意中看到一款手机,随口说:这手机挺不错的。
某男便默默记心中。待到圣诞节的时候便买来送给女友做礼物。
说完,我和阿诺对视一眼,唏嘘良久。 -
把布满灰尘的两个方便袋洗干净,用一个天蓝色的夹子夹在晾衣绳上。等干了还可以继续拿来装东西。
现在提倡环保嘛。以前脏的塑料袋都是随手扔进垃圾桶。现在不一样了,看看满街的环保袋、无纺布的购物袋,就会觉得自己随意丢弃塑料制品显得很没有品。早上起来才发现外面起风了。可怜那两只小方便袋还被死死夹住,被风吹得摇来晃去。好几次都像气球一样被吹得鼓起来。
我站在窗台前饶有兴致的看了一会儿。还是没有把它们收回来。然后继续看前天买的杂志。看到一句话:如果你还是很想生活里有一个人照顾,也想要一个自己的小孩,不如就别想太多,闭着眼,嫁了吧!
竟然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嗨,原来结婚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啊。
只是,你说,女子为什么总期望有男人来照顾呢?
唔,是,我也是这样期待的。
只是,粗心大意没心没肺的男人哪里会照顾人呢?
好不容易遇到个会照顾人的吧,又内心惶惶。想想《桃花运》里长着头发的葛优,多会照顾人呐,在你需要的时刻总是在你身边。
只是,亲爱的,你说,为什么我们如此期待被人照顾,却一直扮演着照顾别人的角色? -
有次看杂志看到的一篇好文《我奋斗了18年才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
刚刚搜索这篇文章的时候才发现我的记忆出了问题。其实我印象中觉得更好的那篇文字是《我奋斗了18年不是为了和你一起喝咖啡》。
前者的写作日期要早。不过我是先看到后者。
我想那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家公子和富家女们是不会看懂这两篇文章的。当然他们也不会看。这属于中国广大农村和中小型城市人口的语境和那所谓的上流美格格不入。
是看到这一段就流下泪来的:
我们都想给深爱的女孩以天堂,天堂的含义却迥然不同。你的老婆当上了全职太太,每天用电驴下载《老友记》和《越狱》;我也想这么来着,老婆不同意,你养我,谁养我爸妈?不忍心让你一个人养7个人。当你的女孩敷着倩碧面膜舒服地翘起脚,我的女孩却在人海中顽强地搏杀。
想了很多,最终还是不想写出来。有些情绪只能烂在心里。
记下一句话:
人生重要的不是所站的位置,而是面朝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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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电影是在家乡唯一的那家电影院看的。我边看边嚼上校鸡块。于是乎,始终酝酿不起情绪来。
这和一个人去看《梅兰芳》大不同。我吃着鸡米花看这个文艺片(或者别的什么定位下的片子吧),竟然好几次湿了眼眶。
别误会,我不是要来给这部贺岁片拍砖的。相反,我挺喜欢它。因为它让我笑足了两小时。作为一部商业片&贺岁片,给大家伙逗了个乐,就足够了。
刚浏览了一些网上关于《非诚勿扰》的影评。发现现在很多人都挺无良的。明明是自己没点专业素养,还自以为是的写评论。
这些评论的最大诟病就是搞错了研究对象。一帮文艺小青年和貌似精英阶层的专家把剧情、思想、细腻的感情等等要素分析得丝丝入扣……不懂。站在阳春白雪的位置上如何去分析下里巴人?
这不仅仅是指单单这部电影的评论,而是现在很多影评人摆不正自己的立场和位置。偏偏要拿分析《肖申克的救赎》、《死亡诗社》的精神去分析大众化商业片……
好比,弗洛伊德曾经在某大学做演讲,与在场的很多老教授探讨“恋母情结”的话题。末了,一位老教授站起来反驳说:先生,我以我的人格担保,我从未对我的母亲有过任何的非分之想。
弗洛伊德的回答是:先生,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潜意识,潜意识是你自己所不能觉察的。
我想老教授一定被他噎着了。
诚然,有深度的伦理片、故事片和商业化的娱乐片并不是如楚河汉界一样泾渭分明。但,我想,任何一部影片一定是有它自身的主体定位的。如果导演立志做一部具有思想性和深度的影片,但是成果并没有显现,那么我们是可以指责批评的。可是,如《爱情左灯右行》《桃花运》《非诚勿扰》这样的贺岁片,能够逗你乐,那么可以说,导演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了。至于是否流芳百世、引人深思,抱歉,那不是商业片所能承担的。
当然,作为一个成果,一部电影,总是要让人评论的,否则观众的发言权都被剥夺了。不过,专业一点的角度来说,拍摄技术如何,镜头切换好不好,色彩运用怎么样,演员演技功力几何……这些技术性的问题对任何影片都是可以进行讨论的。
不过,看完这部影片走出电影院,就不要说“拍得不够感人”这种话了。人家本来就不是来感动你的,是让你乐的。毕竟,这不是部根正苗红的爱情片……
哦,你说看电影海报貌似还挺文艺、挺唯美的是吧?
晕,这种商业化宣传的伪文艺片外衣你都看不出……
谁愿意承认自己没思想性啊。再说了,不唯美一点,广大爱看电影的文艺小青年们怎么肯掏钞票去捧票房呢……
你看到电视上某位艳星,便开始指指点点:呦,这胸不够大,屁股不够翘,面部轮廓不够温柔,不算漂亮……
恭喜你,答对了。这是位男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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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没有手机的日子
日期:2008-12-16 | 分类:赏心乐事 |
一直害怕手机,那个不断发出辐射的物体,并渐渐演变出了“忌物癖”。把手机放在衣服口袋里,就觉得肚子痛;塞在裤子口袋里,觉得腿痛;挂在脖子上,就觉得心口痛;长时间打电话,就头痛……
于是养成了不带手机的坏习惯。必须带的时候也只能放在包包里。
可怜了那些常常需要联系我的人,比如我妈。因为我对手机铃声实在是太不敏感了,六个来电未接,我也没有听到,当然我是调成最大音量的,而且是最爱的《青花瓷》铃声。甚至于,我周围的人都听见了,大家都看着我说:你手机响。我慌忙低头找,说:
哦,是么?呀,真的哎……
开始我妈会非常慌张得打我各个朋友的手机,问我是不是和他们在一起。得到否定答案后,便发动大家一起打我的号。后来有经验了,电话不通后,索性一个短信交待完毕,期待我像访问邮箱一样,在自己方便的时间再回复。只是遇到急事,她还是不得不在我的朋友圈内满世界找我……
当然这一恶习耽误过一些事情,不算严重。某日和某朋友约了地方吃饭。出门忘带手机了,便直接在吃饭的地方死等,把自己等成了一只长颈鹿。而他已经好心走到了我楼下,准备接驾,可苦苦打电话发短信,无人应答……还好,只是耽误一些时间而已。
甚至于,我最好的姐妹淘,在情绪极度恶劣时期想找我倾诉,因打不通手机更加愤懑……待好容易接通后,对男友的牢骚已全部转化为对我不带手机的批判……
几次教训后,我有点学乖了。出门都带手机,振动+铃声。把手放在口袋里,紧紧攥着那个辐射源……啊呦,可怜我手痛……
可是,奇怪的,竟然不响了……
我不得不把它时时拿出来晃一晃、摇一摇,看是不是坏了。再拨打10086,看看是不是停机了……
这让我想起《我很好》里,柯裕棻女士和朋友们玩的“谁先来电”游戏,结果她总是输家。唯一一次赢了,还是妹妹打电话叫她带香酥鸡排……
仿佛你忘了世界的时候,世界就在惦记你;而你惦记世界的时候,世界又忘了你……
这种奇怪的定律该叫什么呢?大概和“金钱定律”是一样的吧,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同理,在限于呼叫功能的基础上,有手机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手机是万万不能的。
某次老板发紧急信息召集大家开会,也发给了小A。过了三四个小时,会都散了,小A才回短信给老板说:我今天没带手机,你们结束了么?要不要我现在过去?
老板不屑地说:吓,瞧这人虚伪的,明明就是不想来嘛~
你看你看,把责任推给手机也不高明了。没看见短信?明明就是看见了也懒得理你嘛。
相对于我的手机忌物癖,更多的是手机恋物癖,用来拍照、打游戏。恋爱中的男女们,每天不知要发掉多少条短信。如果有一天,没有了他的任何消息,便想:他,是不是不爱我了?要不,怎么连短信也不给一条、话也不跟我讲?
看,手机新功能:恋爱指数证明书。
嘿,你说,没有手机的年代,人们是怎样恋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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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流离失所、颠沛流离这些被用烂了的词我是不屑于用的。
但是,此刻除了这样安妮style的词,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去表达……
只是很想有个家。只是房子而已。一个可以固定停留的居所。
我又要回家了。带着冬天里我的棉袄、大衣、靴子、围巾、帽子……
其实也可以在学校里的。但是不想辛苦了一天以后还要吃不可口的饭菜、用冰冷的水洗衣服。
我可以用电饭煲煮面、煮粥、热水果,可是我只有这一个电饭煲而已。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厌倦集体生活的。
一直一直都在读书……从一个校园到另一个校园。无论在哪里,都觉得,那不是我的地方。这种归属感的缺失总让人不踏实。你说,一个人连自己要到什么地方去做什么都不知道,该多惶恐?
天气阴沉。窗口的银杏树已经满树金黄。问自己,你说,当初为什么会去了湖南?现在,为什么会出现在南京?为什么下一季又会在另外一个地方?为什么、为什么我总要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呢?什么时候才可以停下脚步,朝九晚五,一日三餐。刻板严谨,但内心安定。
记不清从前看的哪一本杂志了,把那些在城市间流动的年轻血液称为“城市季风”。一年又一年,开拓生活的年轻人来了,另谋高就又走了,一茬又一茬。没有人愿意为了一个城市而停留,如果没有特别的理由的话。
俊熙问恩熙,如果有来世,你想自己是什么?恩熙说是做一棵树,树一旦栽下,就不用走动了。
有天晚上,我们在路灯下的树影里担忧前途。他说:不用想太多,中国这么大,以后我们一定会在某个城市里工作,有我们自己的一个家。
是啊。你说,中国这么大,为什么我们还是这么居无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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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我在做一件逆潮流的事情。其实是早就发现了啦。
就是我一直妄想通过文字表达一切,拒绝使用直观性图片吸引眼球。你知道,只有那些真正关心你的人、喜爱你文字的人才会耐心地把挂在网上的时间用来看你的blog。
数年前我开始写blog的时候还是非常有行情的。我一直坚持使用大量文字来表达内心的想法。我的三个博客基本上都很少使用图片。
无法说明我对单纯的文字的喜爱。哪怕看过一部电影后,只要它改自小说,我都要把原著找出来看一遍。可能自己对文字的感知能力要远远大于图像。好比别人经常能说起某部电视剧电影印象最深的一个场景,而我记住的往往只是最为触动的一句台词。
或许只是爱上了通过文字可以自己再创造的这样一个过程。
上次和诺聊天的时候说到。电视剧电影都是别人对原著进行主观解读后第二次创造的产物。即我们看到的所有影视作品都是导演演员咀嚼过后的作品。当我们观看电影时那已经是在嚼第三次了。这种感觉让我很不爽。
更可怕的是现在的影视作品粗制滥造的厉害。挑选演员的首要原则不是剧本剧情,而是大牌不大牌、经纪公司是否强势、片酬是否合适,当然还包括潜规则……
阅读则要简单得多。比如说男主角给女主角送了花,好吧,你喜欢什么花就可以尽情把它想像成什么花。这种再创造的过程完全是你自己的。没有一个具体的影像来框住你,告诉你红楼梦里的姑娘们都是黄瓜片子头……
当然这种阅读不是没有弊端。因为在再创造的过程中,要集中注意力,耗费心神。这种情况在我阅读小说时会非常明显。自我代入感太强,导致看了一部悲伤的小说会几天拔不出来……
随着年龄的增大,阅读长篇小说变得越来越奢侈,完整的时间越来越少。从前一口气花20个小时看《飘》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甚至在阅读到很拖沓的情节时,习惯性思维是拖动滚动条快进……
前几天和蓓蓓聊天,她说道现在80%的时间都给了工作。晚上回到家,只想干些不动脑子的事,比如看《灌篮高手》……
这让我想起,我妈总会抱怨我爸说:下班回来只知道看电视,也不跟我聊聊天……
唉……你知道,看电视是最省心的事情。跟你聊天,要注意听、开动脑筋、给予适当反馈、配合以各式表情、还要调动大脑硬盘搜索合适细节来和你产生共鸣……多耗脑细胞啊
唔……简单得说,看影像要比阅读偷懒得多。既然这样,上了一天班累到这份上了,能闲点就闲点吧,情有可原么。那个再创造的过程,就交给我们这些闲人来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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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和陈先生去吃水饺。
邻桌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人,一看也是刚工作不久吧,穿着休闲,身材略胖。在旁边角落里桌子坐下,随手把包一扔,坐下便点了一盘红烧猪脚,一瓶啤酒,一个人吃得津津有味不亦乐乎。
回去的路上,跟陈先生说:很欣赏刚才那个年轻人的生活态度哦,懂得照顾自己懂得享受生活。
陈先生很不服气的说:你不在的时候,我也是这样啊,一个人去麦当劳,点大杯可乐,两个大汉堡,旁边摆份体坛周报,爽得一米~
这家伙还是有点孩子气,我一夸奖别人他就会跳起来显摆邀功,再不就是把别人猛批一顿~
其实是这个年轻人让我想起了在长沙时候的自己。大学时一直不喜欢出去吃饭,主要原因是长沙的饮食到哪儿都一样,就是又油又辣又咸……有时觉得总在食堂吃这样的饭菜实在是太亏待自己,于是去肯德基和麦当劳改善一下。再不,就在宿舍煮一点八宝粥之类的可口食物。那时候的快乐真是简单,就是哄自己快乐。
直到现在,我看到“寂寞”“孤单”这样的字眼还是觉得恶心。你说你不缺吃不缺喝不缺衣穿,最大的任务就是哄自己开心,还在那矫情个什么劲……
当然,那时不是没有羡慕过情侣。看人家两个人吃一杯冰淇淋的亲密样子,眼睛都羡慕得水汪汪的。
不过,那不是寂寞。
因为我确定的知道,以后,我也一定可以和我的伴侣一起,吃一杯冰淇淋。只是羡慕他们的快乐可以来得比我早一些,而期盼自己的那一位能够快一点出现。真的,从来没有觉得寂寞过。甚至在我最最无助最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我也从没有想过找个男朋友……
而那时,陈先生正抱着“大丈夫何患无妻”的想法独自在麦当劳里大嚼巨无霸……
至今,在他那里,最快乐的事情也就是和我一起在污秽的小店里,装成绝世的名侠,两个汤匙一个碗的喝一碗牛肉汤。
你看,我们俩都抱着笃定的态度。所以从来不觉寂寞。至要紧,是自己开心。
诺有时会说还是怀念北京的生活,那时谁谁叫吃饭应酬,爱去就去,不想就拒绝。现在则不可以,比如来了市区,不到我这儿来报个到备个案,就觉得亏欠了我似的。所以,独身有独身的好处,万事简单随性。
不过还好,慨叹寂寞难耐心灵孤独的通常是女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男人的内心要比女人强大的多吧。或者就是男人也有寂寞孤独的时候,不过他们不会像女人那样说出来,否则,岂不有失大丈夫颜面?不是有个特别矫情的说法么:寂寞是一件耻辱的事。与其唧唧歪歪,还不如弄个红烧猪脚填饱肚子的空虚来得实在。
学会享受孤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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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记得那时是高一的秋末冬初。
嗯,是的,周董总是在天将冷不冷的时候出新专辑。已经是第九张了,不算演唱会专辑的话。
时间真快呀。
记得是高一的晚自习。晗传给我一张小纸条。
那时我们是很诗意很烂漫的高中女生。没有手机,常常传小纸条,内容包括:我今天看到你的帅英才了哦……那个白痴的声音可以再大一点么……那个××女生好恶心,她以为她是美女哦……
偶尔会写一些诗给对方看。无非是伤春悲秋、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无病呻吟的长短句。
啊,对了,那时我有个名字叫“梦幻燃烧”……『啊噻,当一把年纪的我打下这四个字的时候,心里小恶了一下……』然后,她给我写小纸条的发票抬头就是:梦。
那天。我是说高一晚自习的那天。晗给我的小纸条上又赋了一首新词。大概提到了古巴比伦、底格里斯河、美索不达米亚、风化千年的誓言……等等关键词。
把我忽悠地一愣一愣的。我想:这小丫头什么时候从“秋风秋雨愁煞人”的深闺怨妇呼啦一下子变得跟国家地理一样大气磅礴了……
后来没隔几天,发现整个高一年级的走道上都开始“嗬嗬哈嘿”风生水起的耍起双截棍来。那些潮流的先锋们——就是俗称的校草级人物——都念念有词的哼哼唧唧,好像是唱歌吧……唯一听清了的一句是:像这样的生活我爱你你爱我,想简简单单爱…… 后来,后来。后来我忘记了是如何听到了周杰伦的歌……嗯,大概是大学的时候了,直到大学才有时间、才有设备…… 前几天忽然想把周董的所有专辑都收集全。从第一张开始听。听到第二张的第一首就是爱在西元前。于是想到了高中时候的走廊上,那些自以为帅得无与伦比的恶男或帅哥们,闭着眼扭捏作态,故意吐词不清的囧模样……那时候,扮丑也是要很大勇气呐。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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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里有个词叫“juggle”,是变戏法的意思。不过记得有次在做考研阅读理解的时候,要解释成“同时做两件以上的事情”。你看,英文果然是简洁的。印象深刻。
大学时我基本上一直处于juggle的状态。甚至在同一时间段准备四种不同的考试,还要担任学院的学生干部,压力可想而知。可怜了我这486的脑子,安排日程的小本子上每天都排得满满。还好那时够年轻,扛一扛也就过来了,本来除了这些学习上的事,我也没什么事需要操心的。
由于经受过这种苦不堪言的焦头烂额期,所以对于那些能够juggle又保持良好精神面貌、对生活依旧充满激情的人们分外钦佩。尤其是女人。我把她们叫作“双核女人”。
男人天生没心没肺,工作的时候、和酒肉朋友共筹交错的时候就把老婆孩子忘到九霄云外。女人就不同了,心思多,考虑得多,工作的时候还得想着今晚给老公做什么吃的,几点去接儿子放学,逛街的时候也总要给老公买点什么……每一个角色都要扮演的尽善尽美,思维太过细分所带来的恶果。
你道女强人强在哪里?不是说她事业出色家庭幸福。强在她克服了思维障碍,成功得拥有了双核脑袋,并把打开的每一个角色窗口都做得刚刚好。
最近看上的一个双核女人。玫琳凯2008年度代言人林叶亭。这期玫琳凯的广告词是:美丽不止一面,心动不止一刻。你知道林叶亭拥有多少美丽面吗?
台湾著名造型师,美容畅销书作家,艺人,主持人,美丽贤惠的妻子,两个孩子的母亲……
最难得的是这里面的每一项她都做得非常出色。
在广告中,你可以看到她不断的转换着角色,宴会上高贵的嘉宾,工作中干练的职业人,陪着孩子一起锻炼身体的妈妈,厨房里忙碌的贤妻……
杨澜的《天下女人》栏目也邀请过林叶亭担任嘉宾。她优雅简练的造型,机智的谈吐,实在让人钦佩。她自言:我是处女座的,有完美主义。
不得不说,20岁的女孩子靠得是脸蛋,而年近40的她,不但有非常年轻美丽的脸庞,同时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知性、淡定、温柔,是任何一个20岁的女孩子无法企及的。
谁说女人越老越渣。亦舒也说,女子年轻时靠脸蛋,到达中年,相由心生,则靠内在了。
伊能静以前说过一句话:女人就像钻石,切割面越多,就越能闪烁出光彩。她自己也是做到的,唱歌、演戏、作家、贤妻……
并且,我发现一个挺有趣的现象: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女人;而每一个成功女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同样成功的男人。
到底时代不同了。而今,越来越多的双核女人,她们妥善地处理着工作和家庭的关系,不但拥有一份欣欣向荣的事业,又收获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你说,那些嫁得豪门安心当着少奶奶的女人们,哪一个有这些“钻石女人”们活得精彩、活得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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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为了肠胃健康,我恢复喝蜂蜜水的习惯。
半杯热水,200毫升,搁置十分钟,舀进一勺蜂蜜。有清甜味,不会腻的。
蜂蜜水曾经是我大学时候的营养早餐之一。200毫升的雀巢奶粉加一勺蜂蜜,就着鸡蛋和馒头吃下去,抵一个早上。是那种绝对的白面馒头,什么馅都没有的,我最爱纯口味的东西。
那时真的是很会照顾自己啊。有时候吃了鸡蛋后馒头就不能吃下去。于是把剩下的馒头放在包里,上课的时候,老师在上面讲着面对采访对象的时候作为一个记者应当如何如何,我坐在第一排旁若无人的从包里默默揪出一块白面馒头塞进嘴里,慢慢嚼,真是香甜。
至今我没有吃过比师大食堂做得更好吃的白面馒头,就像再也没有在别的地方吃到过像汉口路鱼馆那样口味的酸菜鱼。
真是佩服自己执着的精神呢。对于确实喜欢的东西很难放下。比如槐花蜂蜜,比如鸡蛋。
吃过很多种蜂蜜,纯蜂蜜,桂花蜜,龙眼蜜,油菜花蜜,最爱还是槐花蜜。
很难形容槐花蜜浓稠的馨香味。嗯……是明媚的吧。凑近瓶口吸口气,能感受到五月如雪槐花般的气息,色泽清亮。
大学四年我吃百花牌的槐花蜜,记不得吃了多少罐,每次都挑最大容量的买。来南京后发现没有这个老牌子,颇遗憾了一阵,将就着吃别的牌子的槐花蜜,口味多少有些差别。
下午我们去逛街。很久没有两个人手拉手去逛街了。在这样不冷不热,温度适宜的日子里。
午后灿烂的阳光,干净又透明。从高大繁复的梧桐叶子里漏下丝丝缕缕,在身旁轻快跳跃。等红灯的时候,我把头靠在身边那位先生的肩膀上,施施然闭上眼睛,站着睡觉。他抬了抬肩膀,把我的脑袋顶到反方向去。
我说:别动,我在感觉幸福的味道。
那时候,想起来的就是槐花蜂蜜的味道。
啊,可惜,槐花蜂蜜水还没有喝到嘴,便被没有情调的人打断:快点,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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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很有冲动写篇《鸡蛋赋》之类的东西,可以说,我的成长之路和鸡蛋是密不可分的。
据说,我五个月大开始就每天早上吃两个鸡蛋,打成蛋花汤,放几粒盐,吸溜吸溜就吃下去了。
上小学后开始吃鸡蛋饼,两个鸡蛋裹一根火腿肠,特别饿的时候吃三个鸡蛋两根火腿肠。
中学时候吃鸡蛋下面,一碗面两个鸡蛋,特别饿的时候吃两碗面两个鸡蛋。
大学后,我妈觉得我过了青春期了,不能吃那么多鸡蛋,于是改成每天早上吃一个鸡蛋,于是坚持到现在。
我对鸡蛋的依赖感差不多就跟男朋友似的。不过一天不见男朋友,至少身体上不会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
但是。
但是一天不吃鸡蛋,我就头晕。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个毛病。
比如我说我头有点晕。我妈就会问:今早没吃鸡蛋么?
还有次我到男生宿舍去,顺路买了两颗茶叶蛋。两个未曾见过面的男生说:都快吃晚饭了,你怎么还吃鸡蛋啊……我说我头有点晕。然后这两个男生默默凝视着对方说:鸡蛋,能治头晕么?
陈先生,括弧,以后都叫陈先生,括弧。陈先生中午爱吃三鲜面,那里面常常卧着一个荷包蛋。他都会问:今早吃蛋没啊?如果我吃了,那就作罢,如果我说没吃,陈先生会非常有良心地把那仅有的一颗蛋赏赐给我。为表示感谢,我会将扁平的蛋咬成一个月亮,然后再回馈给他。
并且,我欣慰的发现,陈先生已经开拓性的承接了我良好的每天吃鸡蛋的习惯。
所谓的开拓性是指,我三口吃一个蛋,他能一口就吃一个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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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尔系数(Engel's Coefficient)是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
19世纪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根据统计资料,对消费结构的变化得出一个规律:一个家庭收入越少,家庭收入中(或总支出中)用来购买食物的支出所占的比例就越大,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家庭收入中(或总支出中)用来购买食物的支出比例则会下降。推而广之,一个国家越穷,每个国民的平均收入中(或平均支出中)用于购买食物的支出所占比例就越大,随着国家的富裕,这个比例呈下降趋势。
简单地说,一个家庭的恩格尔系数越小,就说明这个家庭经济越富裕。反之,如果这个家庭的恩格尔系数越大,就说明这个家庭的经济越困难。
来自——百度百科
最近我们频频提到的一个词是:恩格尔系数。
户主说:LP,我们恩格尔系数太高了,几乎达到100%,不行内,所有钱都花在吃上了……
我一算,哎呀,真的哎……这说明我们是很贫穷的。
那咱们节省一点好了,下面就都在食堂吃饭吧……再多卖点书啊什么的就好一点
可是我这句话还没说出口,我们家户主说:
我决定花两千块去买点衣服,降低恩格尔系数。
我还能说什么呢……
Good i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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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是要挑时间和场合的。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要看看笑话书和绘本,比如高木直子的“一个人”系列,看着看着就开心起来了;好心情的时候就比较好选择了,悲剧喜剧随便挑,不过要做好看完悲剧后扰乱心绪的准备。
说到场合嘛,就很有意思了。网上书城给图书分类就有咖啡馆、床头、办公桌等等。照目前状况看,还是床头读物最畅销,轻松易读,还能解乏,比如成人绘本销量惊人。不过这种分类显然是没有什么科学标准的,拉不开档次,你说《明朝那些事》在哪儿不能读啊,归到哪类去比较好呢……所以按场合来给图书分类是很无厘头的,你说××书最好在咖啡馆读,隔天却发现三轮车大叔在闹市里拉客的间隙捧着该书细细品味,一副大隐隐于市的模样,还挑什么场合嘛……
昨天心情郁闷,又看了《追风筝的人》,结果就将郁闷进行到底了。但我是这种人,一拿到书随便翻翻到30页了,干脆就继续下去到300页吧,非看完不可,有点强迫症了……
这本从畅销美国到风靡全球的畅销书让我整整郁闷了一天,睡着了还做噩梦……
至少,作为一本畅销书,不可否认大部分人一开始都是追着风去读的。但出版近一年还能占据排行版就靠真金白银了,错了,是真才实料:)
首先,这是本绝对合格的小说。人物丰满,人性突出;情节曲折,跌宕起伏;背景辽阔,现场鲜活。
但我要说的是,它是一本让人看了非常难受的小说。
悲剧就是把美撕碎了给人看。
倘若哈桑不是生活在那样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倘若阿米尔不是一个经常拷问自己良知的人,倘若没有风筝比赛,甚至倘若没有拉辛汗揭示的真相,这两个亲如兄弟——不,他们本来就是兄弟——的少年该会有多么不一样的人生……
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相信每一个人都会用同样的问题来问自己:倘若我是阿米尔,会不会也和他一样去背叛友情,在那样艰险的情况下……倘若我是阿米尔,会不会也放弃美国的房子车子妻子去拯救兄弟的孩子,来救赎年少的罪行……
于是,内心就默默纠结了……
小说毕竟是小说,或者该用更客观的立场来审视其中的精妙之处。
可以想象,美国人一定没有接触过太多的韩剧。所以这种朋友反目成仇,最后发现竟然是两兄弟的事情在韩剧中可被称为洒狗血的套路,对老美而言还真是新鲜。碰上我这种资深小说阅读家就显得有些老套了。不过就是把兄弟反目成仇的原因由女人变成老爸而已。
当然必须肯定减少洒狗血的爱情戏的确会将小说主题——对良知和正义——的刻画更加纯粹。否则很容易就将人们的注意力牵引到无聊的男女纠葛上去了,特别是碰上女性读者——你知道女人永远是对七拐八绕的男女关系津津乐道——会剥夺很多的深入思考空间。所以这种纯粹的写作态度很值得肯定。
一本值得读的好小说。建议在心情好的时候和一个安静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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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的时候看《流星花园》,最喜欢花泽类。(我用谷歌拼音输入法发现‘花泽类’竟然是一个词,orz……)
酷酷的帅哥,有忧郁的眼神,一点点坏男孩的气息,站在海边的背影都那么忧伤,那么忧伤……
没错,那时我就迷这种类型的帅哥。
看到藤堂静离开的身影,真的是搞不懂,这么一个迷人的帅哥,又是这样对她一往情深,为什么还要远走巴黎呢?甚至在花泽类赶赴巴黎之后,还是分开了?
那时我还真是幼稚啊,不懂得静学姐的选择。 原谅我在研二的年纪,在精神高压的状态下,在写论文的缝隙里摸出这个古老的偶像剧默默观看。
花泽类对杉菜说:我和静在巴黎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和所有情侣一样在巴黎街头散步。后来静开学了,白天要上课,晚上还要做律师助理,每天都非常忙碌。我白天就在家里等她回来……
当四年之后再看这段话时,我终于明白了静学姐的选择。
她比花泽类大三岁。类只是个幼稚、无所事事的小孩子,仿佛永远也长不大。只等着做花泽财团的继承人。他的确就是杉菜口中的“寄生虫”。他对藤堂静的依赖让她爱、也让她怕。
而同为上流社会千金大小姐的藤堂静,拥有航海执照、精通五种乐器、兼职模特儿、法国著名大学的法学硕士,她勇敢地放弃藤氏家族企业,去寻求自己的道路。她是个独立自强、有勇气、有决心的大家闺秀,怎么可以将时间耗费在照顾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身上?
他们的人生观差得太远了……
脱下华丽的衣服,换上牛仔裤,穿着一双好鞋的静学姐,终于去了美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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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九岁的时候,社交生活相对单调。难得有老同学打电话来说:同学聚会你来呀?
立马兴奋参与,踊跃异常。若再听到一句:××也去的哦。那就更是非去不可了。到底少女,脑袋单纯。
二十三岁了。没去参加某某聚会。有人问:你是不想看见××吧,所以不去聚会。
唉,××与我有何干系?与我上一次联系也不知是猴年马月,八杆子也打不到一起的人,我何苦因为一个××就不去参加聚会?会不会太高估××在我这里的地位了?就算从前有什么过节,我也不会小气到这个地步呀。
不过就是不想而已嘛。只要放假回家,七大姑八大姨就邀约不断,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应付,我也不是社交达人。不得不见的人,和确实想见的人,自然会去见。处于中间地带的,就偶尔忽略一下吧。真正是朋友的,也不会因我没有参加聚会就断了联系。随缘而已。
去参加了某某聚会。有人问:你是想见××所以才去的吧……
拜托,××与我有何干系?首先请明确我不是小女孩了,不会花痴到这个地步;其次,不要如此贬低我,也不要如此抬高××。处于我生活的核心地带,能够让我放下手头的论文眼前的书本,去巴巴的看一眼的人,最多五人,父母男友已占掉三个名额,还有两个,各人对号入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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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无心。
日期:2008-08-29 | 分类:赏心乐事 |
真是入秋了。晚上都开始觉得凉了。因为下午下雨,晚上操场也不开,都没有办法跑步。养成了一种习惯以后就特别难以戒掉。有时候想想,如果以后工作单位附近没有大操场,我到哪里去跑步啊……
最近我们发生了挺多事情。有开心的,也有不如意的。人生还真是奇妙,不时有惊喜,那么也不时有失落。有时候觉得明明是十拿九稳的事情也会有出人意料的结果。
无法改变结局的时候,那就只有接受了。
其实现在我已经不习惯写特别感性的文字。期期艾艾的,何必呢……只是有时候,此情此景,还是会不由自主就哀伤起来。
生活太忙碌的人,嫌累;生活太悠闲的人,嫌无聊……总之是没有谁活得开心。
今天看到杂志上说到“职场幸福感”这个词。是啊,上了班的人一天有8个多小时都在职场打拼,而真正做着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一份开心的工作的人又有多少。说白了,也无非就是混饭吃的工具。
现在也不敢说到新闻理想。20岁的时候谈谈新闻理想,别人还会觉得姑娘还挺青春的。24岁了还在说新闻理想,未免就给说成不现实了……
是不是工作就无法带来幸福感呢?
也不是吧。虽然目前我没有听到过任何一个人跟我说过工作开心的,大部分都是抱怨。
其实幸福感,和钱多钱少无关,和忙碌悠闲无关,和大城小城无关。
我也不知道和什么有关。呵呵。
大概只和人的内心有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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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想到,为什么女人爱嫁有钱有势的男人。有后台,没人敢得罪呀。现在势利鬼又多。一听你是某某的老婆、媳妇,巴结还来不及,又怎会给你气受?
一旦在公司受气受不过,大不了辞职,还有老公呢,不愁没饭吃。
区区小民,谁也不把你放眼里。爱踩便踩,爱捏便捏。
嗯,你说,那何必要仰仗老公,狐假虎威呢?女人应自强自立。
话是不错。
都说女人嫁人是第二次投胎。第一次出生是富贵是平庸没有选择权。千金大小姐固然生来命好。有父母撑腰,到哪儿都顺畅。
第二次投胎,可得擦亮眼。
你若此时还是业绩平平,公司小职员,嫁得好人,便妻以夫贵。至少能少受点气。
你若此时已是成功女士,这嫁人不过是找一伴侣。无所谓丈夫身份地位。
没准儿,人家因你薄面,还让你丈夫三分。便是夫以妻贵了。不过难免有“吃软饭”之嫌。就算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可堂堂七尺男儿,比自己老婆身强力壮了不知多少倍,却要老婆撑腰,自己心里那关,怎么过得去?
当然这两种都属于极端情况。若是两人实力相当,谁也不沾谁的光,各自活得精彩,也很好。
不过,中国人的传统思维嘛,觉得男人比女人强那么一点儿才是应该的。
说实话,女人最喜欢的,就是沾老公的光,倍儿有面子:)
不过嘴上她们会这么说:哎呀,谁要他帮我出头啊,他就是对我不放心~
其实心里美滋滋的,纯属炫耀贴,言下之意是:我老公可紧张我了。
女人的小心眼啊。男人,你得当一回女人才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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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脾气选错对象的毛病我也犯过。相信绝大多数人都犯过。
“接吻可以选错对象,发脾气则不可。”这是师太散文集《乐未央》封面上的一句话。
看后不禁在内心小心提醒自己。
插句话。不知怎么回事,现在图书出版的,都喜欢在书封面上系个宽腰带,写些某某推荐语什么的,虽然不失为一种宣传小道具,不过实在是有些罗嗦。特别是一些青春读物。
《寒武纪》和《乐未央》都一页一页翻过。可算是心灵鸡汤系列吧,教会女人如何排解压力,如何解放内心,如何活得快乐又轻松。
有些道理不能认同。
但那毕竟是作者出生与我们差别甚大。黎民百姓的苦绝非大小姐出生的人能够理解。师太又久居国外,早已形成洋人的思维模式。虽然强调自我是绝对正确的真理,但她不知在中国更强调“社交”和“关系”,压缩自我实乃无奈之举。
国外生活简单舒适,做人做事按规则即可,均不需向他人交待,生活自然轻松。这点实在是令人羡慕。
在中国,强调圈子、团体。这和国外因兴趣相投而参加俱乐部,可大不相同。这是利益需要。于是越发对自己所在的某些圈子厌倦起来,庙小妖风大,水浅王八多。注意:请勿对号入座。
回到发脾气这件事上来。所谓选错对象,也就是迁怒于人。
坏情绪的传染性恐怕是任何传染性疾病所不能及的。
为何妇女的怨气尤其多?事儿多呗。不顺心的事自然也多。
比如,在菜场因砍价两毛钱,被卖菜的小贩奚落,心里是自然有气的。我一堂堂白领怎可受你这等窝囊气。若此时回家,丈夫正好领了笔丰厚奖金回家,立刻会眉开眼笑,怨气一扫而空。
而倘若回家看到丈夫游手好闲睡大觉,那便气不打一处来。都怪这个不争气的丈夫不好好挣钱,否则我何苦为了省两毛钱给小民奚落?于是冲丈夫发起脾气来。但又顾及到男人自尊心,不便数落他不好好挣钱,只能说被小贩奚落心里生气。男人便觉莫名其妙,你受了一卖菜小贩的气,怎么冲我发火呢?于是觉得女人不可理喻。
其实女人若此时回家,撒个老娇,装委屈状说:老公~人家今天被一小贩奚落,心里真觉得难受呢。
男人一听,当然会和你一个鼻孔出气:切,为了两毛钱敢骂我老婆,真不象话。以后别去他那儿买菜了,去别地儿买,贵就贵点,咱也不受那冤枉气。下次我看到他帮你出头。
女人听后心里暖暖的。没发脾气,事情也解决了。
说来说去,只是因为生活艰辛,难免受气。对外人不便发作,只得回家向最亲近的人发作。这就犯了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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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我一回家,我妈就要抱怨:砸得到处一摊一摊书。床头散放几本,卫生间里也有,沙发上也是杂志,饭桌上赫然一本《读者》,属于垫桌级别的杂志。我平均以每天一次的频率去报刊亭,哪怕实在没什么可看的了,也要拿份扬子晚报,幸亏是日刊啊,呵呵。
我从连云港回家,咦,我的书(还未上架的)怎么都不见了?我妈如释重负地答:全被你妹摞回家了,一本不剩。我奔到我妹家讨书,满载而归。不过没一本是我自己的。她爸在图书馆工作,家里书多的是,我扣她一些书作为抵押。
别看我这么久没写书评就以为我兴趣转移了。厚积薄发这个词都知道吧。还有,你说读了本书看了个电视剧就跟母鸡下蛋一样高调咯咯叫唤,显摆什么呀,用盐城话说就是:sen死了。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我在为我的懒惰找借口。
废话不说了。前几天复习《碧血剑》,有个细节蛮搞笑的。
袁承志在想办法对付五行阵时,有这么一段:安小慧走到他身前,说道:承志大哥,你快去帮黄师伯啊。他们五个人打他一个,多不要脸。袁承志正自凝思,不欲分心,挥手叫她走开。小慧讨了个没趣,撅起了小嘴走开。青青看在眼里,芳心暗喜。
小慧和袁温告别之际:她一面走,一面转头挥手。袁承志也不停挥手招呼,直至三人在山边转弯,不见背影,这才停手。
青青哼了一声,冷冷地道:干吗不追上去再挥手?袁承志一怔,不知她这话是什么意思。
青青怒道:这般恋恋不舍,又怎不跟她一起去?
袁承志才明白她原来生的是这个气,说道:我小时候遇到危难,承她妈妈相救,我们从小就在一块儿玩的。
青青更加气了,拿了一块石头,在石阶上乱砸,只打得火星直迸,板着脸道:那就叫作青梅竹马了。
又道:你要破五行阵,干嘛不用旁的兵刃,定要用她头上的玉簪?
袁承志道:我使一根一碰就碎的玉簪,好叫你五位爷爷心无所忌,便出手进攻,招式中就露出破绽,他们倘若只守不攻,此阵难破。
青青道:难道我就没有簪子吗?说着拔下自己头上玉簪,折成两段,摔在地下,踹了几脚。袁承志觉得她无理取闹,只好不作声。
青青怒道:你和她这么有说有笑的,见了我就闷闷不乐。
袁承志道:我几时闷闷不乐了?
青青道:人家的妈妈好,在你小时候救你疼你,我可是个没妈妈的人。说到母亲,又垂下泪来。
这一“吃非醋”段,估计女生看了都很好理解,男生一定跟袁承志一样,一头雾水。我来解读一下:)
温青青知道安小慧和袁承志是旧相识以后,内心就纠结上了。青梅竹马可是很难撼动的呀。所以青青对小慧一开始就充满醋意。
当看到袁承志挥手叫小慧走开时,青青觉得袁承志对小慧也有些许不耐烦,觉得承志并不喜欢小慧,于是芳心暗喜。
青青故意冷言冷语讽刺他对小慧恋恋不舍。当她说出“又怎不跟她一起去”时,其实是问:你到底要跟她走还是跟我走?
袁承志的正确回答应该是:我要跟你一道啊,当然不用跟她一起。
可惜,袁承志太傻了,完全不懂女人的小心思,还正儿八经的解释他和小慧的友情深厚。简直就是那壶不开提哪壶。
青青当然更气了。又道:你要破五行阵,干嘛不用旁的兵刃,定要用她头上的玉簪?
呆头鹅袁承志以为青青跟他一样是勤学好问的武学爱好者,跟科学家一样解释着玉簪破解五行阵的科学道理。
其实,青青问话的重点在:“她头上”的玉簪。言下之意是,你干嘛不问我要玉簪呢?是不是觉得你跟小慧更熟络?
袁承志听话的重点在:为什么要用玉簪。
他借小慧的玉簪只是因为顺手而已,哪有青青想得那么复杂。临阵破敌之际,哪有那么多功夫去考虑倒底该借谁的玉簪?
所以袁承志此时的正确回答应该是:我借她玉簪只是顺手而已,没考虑那么多,而且当时情势危急,也来不及向你借玉簪了。
我们要注意一点的是这段对话发生的时间,已经是打斗第二天了。温青青同学对不值一提的“借玉簪”事件耿耿于怀了整整一天多,而且是在她妈妈刚刚去世的情形下,可见她对这件小事是非常在意的。
女人注重细节。又比较敏感,常常从小事中去揣摩男人的心思。一不小心,就陷入钻牛角尖的境地了。
据我经验,最好的方法就是避重就轻,复杂问题简单化。其实,事情原本也不像你想像的那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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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有篇散文叫《醉翁亭记》。少时学文,没少花功夫,字词优美,意境恬淡,琅琅上口,背得滚瓜烂熟。
期末闲来无事,便小火车一搭,背上我被某人誉为难看至极的背包,去寻访醉翁亭。
八块钱的票
我们现在已经非常习惯于采用火车出行了,南京站海纳百川,去哪儿的车都有。从学校广州路门走不几步就可到达珠江路地铁站,八九分钟就到火车站,十分方便。
去时火车票12块。回来的票是8块钱。
此票破了记录——这是我有史以来坐的最便宜的一次火车。
不过也证明便宜没好货,整整晚点了三个小时才上车……正好我在滁州火车站看完了晗推荐给我的《何以笙箫默》,小谁则在我身边酣睡不醒。
一看到车,吓一跳,是乌鲁木齐到南京西的车。乌鲁木齐,好远哦……
琅琊山
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出滁州火车站打车二十分钟直向西南,果然便到。我无视横平竖直的“琅琊山”招牌,双手叉腰大声喊:狼牙山五壮士!小谁满头瀑布汗,顿觉丢脸不已。我显然是故意的,呵呵。我想若不是醉翁亭,这座琅琊山也不会有太大名气,现今开发也十分有限。植物倒还可一看,竹子青绿,草地绿得如油彩,满眼都是绿。欧阳前辈说的好: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风霜高洁,水落而石出者,山间之四时也。但现今山里的水显是大不如前了。颜色深黑,漂浮物甚多。眼不见为净。琅琊山更适合居家郊游,山腰有大片空地,能野餐休息。山坡不陡,走走还算惬意。
酿泉
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我猜现今的酿泉距山门不止六七里。走了大半天都没看到,甚至怀疑走错了路。终于听见人声攘攘,才见酿泉。已是支流,未见泻出于两峰之间……泉水清冽。水底石子水面花瓣,非常好看。探手伸五指下水,沁心凉,忍不住要“哇”一声。果然是泉香而酒冽。拿来煮茶肯定也是爽口爽心。
醉翁亭
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当初学习这篇散文时,老师说:要注意这个“翼”字。像鸟儿张开翅膀的意思。嗯,大概是吧。不过现今在泉上修建了围墙,门口有查票的,所以看不出翼然的样子了。有些遗憾。到得亭子,才觉欧阳太守果然很有雅兴会享受,后山遮住阳光,山风穿行而过,叫人神清气爽,忍不住也想睡一大觉。不知不觉两人就呆坐了很久。不过,这里不知是不是后人附会之地,因为亭子实在太新,油漆鲜艳,总缺了点子古风神韵。其余字画碑刻也不过尔尔。
滁州
最后说说滁州的物价。一个词:超值。从火车站打车到琅琊山景区才6块钱,也不知起步价是多少。
倒是琅琊山的门票挺贵,要80元一张。未免有些张狂。想想岳麓山最便宜时不过15,涨了价也才40。前几天去花果山,门票不过100,好歹人家有海拔呀。所以切记出门要带学生证,总是可以打半折的。
我想此行给小谁印象最深的是龙虾。因为滁州也没什么特色小吃,我们就随便找了个龙虾店吃饭。40块钱一大盘,分量可与南京180块的大盘相媲美,口味也不赖。我又不与他抢,他吃来甚欢,满嘴满脸满手油,声称下顿还要再吃。
小地方有小地方的玩法。到哪儿打个车,方便得很。城市稍大点就有点吃不消,来回坐车,一天下来累半死,物事倒见了不少,就是身心疲惫,还好年轻,身体硬朗,睡一觉便恢复。
呵呵,这和小赌怡情,大赌伤身是一个道理:)
此行花费全程由小谁上月写论文稿费支持。前后一算,正好花精光,我有点心疼,他倒底豁达,说:吃光用光,身体健康。
赚了钱就花掉,不免有点败家。倒是我赚了钱,他又变得居家起来,舍不得用一分,说:总要攒点钱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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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爱蓄长发。齐腰时舍不得剪,便一直舍不得至今。
直到长发至臀,终觉得不方便起来。洗一次得花上四十分钟,大力气。晚上睡觉有时忘了解散辫子,硌得脑袋都痛。本说好跟我学游泳,又因长发难洗难梳而一拖再拖。便下定决心要剪掉。
正月里走在路上,被一专业剪长辫子的过街小贩盯上,直追到家门口,出两百块买她一条长辫子。稍有点动心,最终还是没舍得。
直到夏天,越觉长发啰嗦,剪辫子又提上日程。有好事者提供线索:可卖给发绣厂,人家收购头发来做刺绣,还是项出口产业。还提供了市区剪发的分地点。
我妈为了她那蓄了五年的头发,颠颠地去了剪发点,还幻想着用她美丽的头发绣出的作品远销海外。
半晌,闷闷不乐的回来。一瞧,咦,辫子还在,又舍不得了?
人家说要收小姑娘的辫子,有韧性好刺绣,35岁开外的就不要了,只出150元来剪我的辫子。
幽幽叹出口气:唉,辫子剪不掉了。
她要剪辫子的事路人皆知。某日邻居大妈终于又找到一位剪刀手。一番讨价还价,200块成交。她终于舒了口气,安安稳稳剪了辫子。据说是拿去做假发。
回头又暗自高兴:幸亏那天150块没剪呐……
被我抢白:妈,你缺那两百块钱呀,为这么点钱活受罪这么久……
由此我得出结论:这是桩赔本的股票买卖。正月里200块的时候就该抛了,还贪心以为能再涨,结果日日跌,成了鸡肋,还好沉得住气时来运转,可那半年里时间精力洗发水不知用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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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经有无数号称爱情资深顾问的熟女们把男人和女人的差别都写烂了,甚至把自己熬成老姑婆也在所不惜。不过,今天我还是想来谈谈男人究竟是怎么想的。括号:你最亲近的男人是怎么想的。
我和小谁通常是手拉手走路到公交站去。他眼睛比我好,远远的看到车来了,他总是松开我的手,然后自顾自向车门飞跑。每次我都内心纠结,感觉是被抛弃了一般。后来有次实在是没忍住,就抱怨道:看到车来了就把我扔了……小谁一脸无辜地说:我帮你拦车啊。我才恍然大悟,敢情他是先行一步,让我不用连赶死赶的啊。男人的行为方式跟咱们也太不一样了,以前我和莲子搭公车,一看到车来了,都是手拉手一起跑,边大叫:亲爱的,快点快点!结果两人一起追不上车,当然这发生在两人跑得都很慢的情况下。小谁同学这种省时又高效的体贴方式令我没能适应,结果就遭致了误会。
后来我去杂志社做兼职。第一天去面试的时候,小谁骑车把我一路送过去,他那天有点气冲冲的,也不知道跟我气什么,我猜呢大概是我事先没跟他说去做兼职的事,显得有点不尊重他,所以他生气了。想到这,我也有点不开心,觉得他小心眼。到酒店楼下的时候,我说:好啦,我自己上去了。小谁停好车,说:我陪你上去。我心里挺不乐意的。待会儿人家编辑看到我来面试还要男朋友陪着,显得我多无能啊,挺丢人的。不过想想小谁一定是怕我紧张所以要陪着我,也就随他了。他跟我在楼上转了一圈就下楼去等我了。后来有次我们无意中聊天说起这事,他说:你呀,稀里糊涂的,连出版社的名字都不知道就去面试,万一是骗人的怎么办,我哪能放心啊,当然要去看一下。我这才又一次恍然大悟,原来他是担心我的安危啊。反正我要去做什么事,他都紧张兮兮的,好像全世界坏人都瞄准了我似的。
还有一系列事件发生后,我开始审视自己看人看事的原则错误问题。大约我受言情小说和电视毒害较深,对男人做事的意图猜想都是:恶意原则。颇有点以小人心度君子腹的意思。
后来拿了工资,还挺多的。我兴冲冲地要给他买东西,并开出选择项若干。他一口回绝。我就又气了,此人大男子主义倾向严重,觉得不能花女人钱,所以不要我给他买东西,明显没拿我当自己人,我一片赤诚之心被拒绝了,内心纠结不已,便撂下一句:哦,好,听我们家领导的。他又发来短信说我家妞赚钱很辛苦呢,自己给自己买件新衣服,以后就不要这么辛苦了,赚钱的事爷来做。迟钝的我又一次恍然大悟:噢~,原来他是心疼我啊……
所以现在我学会了,以后想问题办事要将恶意原则改为“善意原则”。嗯。
不过呢,仅能对小谁一人适用。外面坏男人还是多得很……
















